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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讨债公司之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

2022/11/29 22:12:28      点击:
一、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

1、欠款纠纷债权人需要提供的证据应当包括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,债权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证据等,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六百六十七条 【借款合同定义】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
第六百六十八条 【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】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



二、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怎么处理

1、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、债务和其他费用,债权人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,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。

2、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未被宣告失踪,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,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。

3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,比照民事诉讼法(试行)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。

4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,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,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,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,公告期间为半年。公告期间届满,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,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。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,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。

债权人去法院起诉债务人的,此时作为原告的一方,首先承担一个举证责任,要是无法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,那么最终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。至于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,上文已经进行了介绍,必要时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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